企业、政府、非政府组织等机构或者个人在互联网上注册的名称,是互联网上企业或机构间相互联络的网络地址,每一个符号化的地址与特定的数字型IP地址对应,使得网络上的资源访问起来更容易,这个字符型地址,叫做域名。
顶级域名分为两类:一是国家顶级域名(national top-level domainnames,简称nTLDs),目前200多个国家都按照ISO3166国家代码分配了顶级域名,例如中国是cn,美国是us,日本是jp等;二是国际顶级域名(international top-level domainnames,简称iTLDs),例如表示工商企业的 .Com,表示网络提供商的.net,表示非盈利组织的.org等。
域名遵循先申请先注册原则,管理机构对申请人提出的域名是否违反了第三方的权利不进行任何实质审查。同时,每一个域名的注册都是独一无二、不可重复的。因此,在网络上,域名是一种相对有限的资源,它的价值将随着注册企业的增多而逐步为人们所重视。
一、域名中只能包含以下字符:
1、 26个英文字母
2、 “ 0,1,2,3,4,5,6,7,8,9” 十个数字
3、“-”(英文中的连词号)
二、域名中字符的组合规则:
1、 在域名中,不区分英文字母的大小写
2、 一个域名的长度不得超过63位
根据注册商的不同,域名删除各阶段的时长会稍有不同,但核心流程是相同的。
1、域名过期13天内:域名可正常使用,并可通过域名管理界面自动续费。
2、域名过期14-39天:域名被hold,解析停止、可以管理,可以自动续费,可通过域名管理界面自动续费,价格与注册域名价格相同。
3、域名过期40-70天:域名处于赎回期(Redemption),在此期间域名需要手工续费,价格高于注册域名价格。
4、赎回期过后5天:域名被彻底删除,可以重新注册了。
域名在注册或者续费后2个月才能转移注册商。
既然域名是一种有价值的资源,那么,它是否能够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呢?在新的经济环境下,域名所具有的商业意义已远远大于其技术意义,而成为企业在新的科学技术条件下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 ,它不仅代表了企业在网络上的独有的位置 ,也是企业的产品、服务范围、形象、商誉等的综合体现,是企业无形资产的一部分。同时,域名也是一种智力成果,它是有文字含义的商业性标记,与商标、商号类似,体现了相当的创造性。在域名的构思选择过程中,需要一定的创造性劳动,使得代表自己公司的域名简洁并具有吸引力,以便使公众熟知并对其访问,从而达到扩大企业知名度、促进经营发展的目的。可以说,域名不是简单的标识性符号,而是企业商誉的凝结和知名度的表彰,域名的使用对企业来说具有丰富的内涵,远非简单的“标识”二字可以穷尽。因此,目前不论学术界还是实际部门,大都倾向于将域名视为企业知识产权客体的一种。而且,从世界范围来看,尽管各国立法尚未把域名作为专有权加以保护,但国际域名协调制度是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来制定,这足以说明人们已经把域名看做知识产权的一部分。
当然,相对于传统的知识产权领域,域名是一种全新的客体,具有其自身的特性,例如 ,域名的使用是全球范围的 ,没有传统的严格地域性的限制;从时间性的角度看,域名一经获得即可永久使用;域名在网络上是绝对惟一的,一旦取得注册,其他任何人不得注册、使用相同的域名,因此其专有性也是绝对的;另外,域名非经法定机构注册不得使用,这与传统的专利、商标等客体不同,等等。
sex.com,1250万美元
fund.com,9,999,950美元
porn.com,950万美元
diamond.com,750万美元
business.com,750万美元
casino.com,550万美元
asseenontv.com,50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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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tavista.com,35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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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域名注册刚刚兴起,申请者寥寥无几。
1993年Internet上出现WWW协议,域名开始吃香。
1993年Network Solutions(NSI)公司与美国政府签下5年合同,独家代理.COM、.ORG、.NET三个国际顶级域名注册权。当时的域名总共才7000左右。
1994年开始NSI向每个域名收取100美元注册费,两年后每年收取50美元的管理费。1998年初,NSI已注册域名120多万个,其中90%使用.COM后缀,进帐6000多万美元。有人推算,到1999年中期,该公司仅域名注册费一项就将年创收2亿美元。
1997年7月1日,作为美国政府全球电子商务体系管理政策的一部分,克林顿总统委托美国商务部对域名系统实施民间化和引入竞争机制,并促进国际的参与。7月2日,美国商务部公布了面向公众征集方案和评价的邀请,对美国政府在域名管理中的角色、域名系统的总体结构、新顶级域名的增加、对注册机构的政策和商标事务的问题征集各方意见。
1998年1月30日,美国政府商务部通过其网站正式公布了《域名技术管理改进草案(讨论稿)》。这项由克林顿总统的Internet政策顾问麦格日那主持完成的绿皮书申明了美国政府将“谨慎与和缓”地将Internet域名的管理权由美国政府移交给民间机构,绿皮书总结了在域名问题上的四项基本原则,即移交过程的稳定性、域名系统的竞争性、彻底的协作性和民间性,以及反映所有国际用户需求的代表性。在这些原则下,绿皮书提出组建一个民营的非盈利性企业接管域名的管理权,并在1998年9月30日前将美国政府的域名管理职能交给这个联合企业,并最迟2000年9月30日前顺利完成所有管理角色的移交。
1998年6月克林顿政府发表一份白皮书,建议由非盈利机构接管政府的域名管理职能。这份报告没有说明该机构的资金来源,但规定了一些指导原则,并建议组建一个非盈利集团机构。
1998年9月30日美国政府终止了它与目前的域名提供商NSI之间的合同。双方的一项现有协议将延期两年至2000年9月30日。根据该协议,NSI将与其他公司一道承接Internet顶级域名的登记工作。NSI和美国商务部国家电信和信息管理局(NTIA)将于1999年3月31开始分阶段启动共享登记系统,至1999年6月1日完全实施。
1998年10月组建ICANN,一个非盈利的Internet管理组织。它与美国政府签订协议,接管了原先IANA的职责,负责监视与Internet域名和地址有关的政策和协议,而政府则采取不干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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